沈阳建筑大学(BIPV)绿色低碳实验平台设备更新项目-光伏智能建造与集成应用创新实验子模块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7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沈阳建筑大学(BIPV)绿色低碳实验平台设备更新项目-光伏智能建造与集成应用创新实验子模块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采购的产品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内容,故不具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条件。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时间:2026年06月18日20时00分至2026年06月2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文件提交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提交至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A栋803-812室)会议室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投标人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自愿递交加密备份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A栋803-812室
项目联系人:齐俭、石增良、马春艳、王博、徐曼、潘婷婷、赵子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