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000-6178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建筑大学(BIPV)绿色低碳实验平台设备更新项目-新型光伏材料研发中心
1.本项目002包产品名称“电位差综合测试仪”将原有技术参数“★配套数字电位差综合测试仪三维实物仿真软件一套,三维实物仿真软件一套,仿真技术软件采用 3D虚拟仿真技术,有中英文切换功能,可实现中英文双版操作,可对接教学管理平台,仿真实验及考核步数不少于 40 步,提供中英文切换功能截图不少于3张。”变更为“★1配套数字电位差综合测试仪三维实物仿真软件一套,仿真技术软件采用 3D虚拟仿真技术,有中英文切换功能,可实现中英文双版操作,仿真实验及考核步数不少于 40 步,提供中英文切换功能截图不少于3张。2.可对接教学管理平台”。 2.本项目002包产品名称“燃烧热实验装置”将原有技术参数“▲11氧弹耐压≥30MPa(需提供耐压检测报告)”变更为“▲11氧弹耐压≥30MPa”。 3.本项目002包产品名称“微量热仪”将原有技术参数“▲4 3天基线漂移:<1μw(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5 3天基线噪音:<±8μw(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6检测限:≤1μw(需出具检测报告);▲7 7天水化热重复性变异系数≤2.5(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变更为“▲4 3天基线漂移:≤1μw;▲5 3天基线噪音:≤±8μw;▲6检测限:≤1μw;▲7 7天水化热重复性变异系数≤2.5”。 4.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偏离表进行调整,具体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请各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重新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如供应商现场解密须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网络支持)。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03-812室
项目联系人:赵子淇、石增良、齐俭、马春艳、王博、徐曼、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