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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0-01-14 15:59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进口产品采购管理,提高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工作效率,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0年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事项的通知》(辽教办电〔2020〕10号,见附件一)要求,现就我校2020年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审批形式

1.按照上级要求,学校将各依托单位2020年拟采购的进口产品情况一次性上报辽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统一组织专家论证、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报省财政厅进行审批。

2.省财政厅将建立年度进口产品采购清单,纳入采购清单的进口产品,学校采购时无需再提供专家论证意见和进行公示,直接向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计划即可。

二、2020年度拟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相关工作要求

各依托单位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见附件二)选择确定进口产品。对拟列入2020年度采购计划且落实经费预算(与计划财务处确认)的进口产品逐一填写《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见附件三)及《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见附件四,该表只填写“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两项内容,“专家论证意见”无需填写),详细论述采购进口产品的必要性、可行性、原有基础及绩效目标的设定,统一填写本单位《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汇总表》(见附件五),并于2020年1月19日11:00前将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及《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汇总表》纸质版(以上材料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招标办,电子版发送至zbb@sjzu.edu.cn,逾期将不办理。

招标办联系人:尹浙霖    联系电话:24690651    移动小号:63305

计财处联系人:黄  娜     联系电话:24690060

附件:请前往学校公文系统下载

    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0年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事项的通知(辽教办电〔2020〕10号)

    2.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

    3.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

    4.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5.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汇总表

采购与招标工作办公室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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