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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5-01-14 15:33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进口产品采购管理,提高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工作效率,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5年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事项的通知》,现就我校2025年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审批形式

1.按照上级要求,学校将各依托单位2025年拟采购的进口产品情况一次性上报辽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统一组织专家论证,并将论证结果报省财政厅进行审批。

2.省财政厅将建立年度进口产品采购清单,纳入采购清单的进口产品,学校采购时无需再提供专家论证意见和进行公示,直接向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计划即可。

二、相关工作要求

1. 采购进口产品时,要坚持有利于国家企业自主创新或消化吸收核心技术原则,优先购买向我方转让技术、提供培训服务及其他补偿贸易措施的产品。对拟采购国家限制进口的重大技术装备和重大产业技术的,需同时提供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的意见;对拟采购国家限制进口的重大科学仪器和装备的,需提供省科技厅的相关意见。

2. 各依托单位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附件1)选择确定进口产品。对拟列入2025年度采购计划且已落实经费预算的进口产品逐一填写《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附件2)及《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3,该表只填写“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两项内容,“专家论证意见”无需填写),详细论述采购进口产品的必要性、可行性、原有基础及绩效目标的设定,统一填写本单位《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汇总表》(附件4),并于2025年2月17日17:00前将本单位2025年度拟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报材料纸质版(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采招办(机关楼221室),电子版发送至zbb@sjzu.edu.cn,逾期将不予办理。



附件:1.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

    2.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

    3.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4.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汇总表



采购与招标工作办公室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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