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财采函〔2019〕219号
各省直部门、各市财政局(不含大连)、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经研究并广泛征求意见,现将辽宁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类项目有关文件范本(附件1-25)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自2019年7月15日起,各单位实施政府采购项目须按辽宁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类项目有关文件范本中规定的格式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编制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以及签订采购合同。
二、实施政府采购项目的各单位可在辽宁政府采购网(www.ccgp-liaoning.gov.cn)下载范本格式。
三、范本文件使用A4幅面打印纸进行打印,各使用单位不得更改范本文件中各标题、内容的字体、字号及行间距等设置。
四、辽宁省财政厅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变动适时对范本文件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附件:1.采购公告
2.货物类公开招标文件
3.服务类公开招标文件
4.服务类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5.货物类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6.服务类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7.货物类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8.货物类询价通知书
9.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
10.货物类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
11.采购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12.单一来源采购协商情况记录
13.评标报告(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推荐)
14.评标报告(公开招标、最低评标价、推荐)
15.评标报告(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直接确定)
16.评标报告(公开招标、最低评标价、直接确定)
17.评审报告(竞争性磋商、推荐)
18.评审报告(竞争性磋商、直接确定)
19.评审报告(竞争性谈判、提出)
20.评审报告(竞争性谈判、直接确定)
21.评审报告(询价采购、提出)
22.评审报告(询价采购、直接确定)
23.中标(成交)确认函
24.中标(成交)通知书
25.委托代理协议
省财政厅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