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招标办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规范领导班子的议事决策行为,不断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制定本制度。
一、招标办领导班子由主任、副主任组成。
二、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必须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杜绝一言堂现象。
三、议事范围
1.贯彻落实学校党委、行政及上级有关部门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
2.本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重点工作和规章制度建设;
3.本部门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
4.本部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及调整问题;
5.推荐、表彰、奖励和处分等重要事项;
6.金额较大的财、物使用管理等问题;
7.其他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三、议事程序
1.会议议题应在参会人员之间事先沟通。
2.会议要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参会人员要明确表达自己的意见,并做好会议记录。
3.研究重要事项的会议结束并形成部门意见之后,要形成会议纪要印发办公室全体人员并存档。
4.对重要问题的决定结果,由主任向分管校领导报告并向本部门工作人员通报。
采购与招标工作办公室
201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