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学校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结合招标办实际,制订本管理制度。
1.凡在工作(采购招标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都应该移交学校档案室归档保存。
2.部门内由综合管理岗人员任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的档案整理、立卷和移交工作。
3.各岗位工作人员于每年3月底前应将本岗位上一年办理完毕、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移交给部门兼职档案员。部门档案员负责整理、立卷、归档,按学校有关档案管理制度移交学校档案室,并完成档案管理软件的录入。
4.归档的文件材料应按照它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分门别类的组卷,并保持全部材料完整、真实、有效。
5.兼职档案员随时与档案馆联系,提供有关归档工作的信息、建议等,并做好保密工作。
采购与招标工作办公室
201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