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建筑大学学生公寓共享双路吹风机(含扫码器)采购、安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人民币 118,800.00 元,招标人为沈阳建筑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满足学生生活需要,结合吹风机在学生公寓使用情况,计划采购共享双路吹风机(含扫码器)共 99 套。具体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学生公寓共享双路吹风机(含扫码器)采购、安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学生公寓共享双路吹风机(含扫码器)采购、安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产品生产厂家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为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需提供吹风机品牌各类质量检测证明,3C 认证;
(2)设备应具有如漏电保护等基本安全保障功能;提供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包含漏电保护等基本安全保障功能的检测报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7 月 17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7 月 22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邮件领取,地点: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 11 号华润大厦 B 座 1503 室,
售价:500.00 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7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 11 号华润大厦 B 座 1503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7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 11 号华润大厦 B 座 1503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人民币 118,800.00 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 118,800.00 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照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等相关政策标准执行。
(二)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的相关材料。
(现场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大厦电梯须刷卡,请提前电话联系代理机构;供应商也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期内将上述材料(加盖公章、1 份)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nlhzbgs@163.com(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并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确认领取文件情况。)
标书费汇款账户信息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2490599151020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建筑大学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中路 25 号
联 系 人:/
电 话:024-2469065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 11 号华润大厦 B 座 1503 室
联 系 人: 芦玲玲、李馨悦、许帅宏、刘戎、王亚男
电 话: 024-31325151
电子邮件: lnlhz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