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LNLH-2025-278-0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建筑大学原东院十一舍供热工程设备及安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人民币450,000.00元,招标人为沈阳建筑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拟采购超低温空气源热泵机组及所需配件并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具体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阳建筑大学原东院十一舍供热工程设备及安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沈阳建筑大学原东院十一舍供热工程设备及安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1日16时30分到2025年11月28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方式:现场购买或将报名材料发送至lnlhzbgs@163.com;地点: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人民币45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450,000.00元
采购需求:拟采购超低温空气源热泵机组及所需配件并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具体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照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等相关政策标准执行。
(二)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加盖公章材料1份:(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购买的须提供;后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购买的须提供;后附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本项目可以现场或者邮件方式领取招标文件,现场领取的领取地点需要电梯刷卡,供应商应提前电话联系代理机构024-31325151;邮件领取的将以上资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nlhzbgs@163.com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进行登记。
标书费汇款账户信息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2490599151020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建筑大学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中路25号
联系人:/
电话:024-2469065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
联系人:芦玲玲、李馨悦、许帅宏、刘戎、王亚男
电话:024-31325151
电子邮件:lnlhz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