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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1年度采购计划的通知
2020-10-26 15:55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统筹全校采购活动,高效、节俭使用资金,科学、合理安排学校2021年度采购与招标工作,根据《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辽财采〔2020〕272号)、《沈阳建筑大学采购与招标工作管理办法》(沈建招字〔2017〕136号)及《关于学校调整采购限额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通知》(沈建招字〔2018〕96号)文件精神,学校启动2021年度采购计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编制范围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或个人,使用财政性资金(纳入学校预算管理的资金,包括各级各类财政拨款、各种收费、纵向科研项目中的仪器设备费和材料费、其他收入和捐赠资金等)进行下述采购活动的,均应编制2021年度采购计划:

(一)采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服务器、打印机、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投影仪、复印纸、硒鼓、粉盒、办公桌椅、档案柜、文件柜等产品。

(二)除上述第(一)项所列内容以外,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5万元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类采购项目。

(三)学校经营无形资产招商项目、出租固定资产招商项目、面向师生的大宗服务收费采购项目、代收费采购项目。

二、工作流程

(一)申报采购计划。各单位结合经费预算、事业发展需要和实际采购需求等因素汇总本单位全部采购项目,并填报《沈阳建筑大学年度采购计划申报表》后,报送至招标办。

各单位应按货物、工程、服务类填写采购计划申报表,明确各采购项目名称、预算、可行性及预期效果的初步论证等情况,并按照采购的必要性和紧急程度进行分类排序(见附表1)。

采购台式计算机等产品填写采购计划申报表(办公设备、耗材及家具用表)即可(见附表2)。

(二)汇编采购计划。招标办根据各单位采购计划报送情况,会同归口管理及财务等部门汇编学校2021年度采购计划并提请学校审定。

(三)审定并下达采购计划。学校对2021年度采购计划中各采购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预算合理性进行审议,确定年度采购计划并下达各申报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应编尽编。各单位要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事业发展需要以及加强资源配置的高度对待此次采购计划编制工作,做到应编尽编、应报尽报。学校将严格按照审定后的年度采购计划执行采购项目,对应报而未报采购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予追加和实施采购。

对于个别编制采购计划确有难度的采购项目,或因预算经费调整、临时增加的采购项目等,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沈阳建筑大学采购项目审批表》(附表3、4)补报或调整,学校审批后进行采购。

学校审定的年度采购计划仅作为学校统筹推进采购工作的依据。经审批的采购项目具体实施前仍需按项目类别填写《沈阳建筑大学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项目采购需求确认单》(附件5-7),经项目实施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招标办具体执行。

(二)科学论证,预算合理。各单位要积极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工作,做到市场调研充分、所选产品技术先进、经费预算合理、项目绩效明显。

(三)规范有效,依法采购。年度采购计划编制应符合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要求,不能指定品牌型号或用技术参数锁定产品,不得将应当列入学校统一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采购。

为方便各单位咨询采购计划申报相关工作,招标办建立了采购计划申报工作群(微信群二维码见附件8),欢迎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加入。请各单位于11月2日前,将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沈阳建筑大学采购计划申报表》纸质版报送至招标办,电子版发送至zbb@sjzu.edu.cn。

联系人:葛新,联系电话:24694980、移动小号61308

范居一,联系电话:24690650、移动小号63304

附件:1.沈阳建筑大学年度采购计划申报表

2.沈阳建筑大学年度采购计划申报表(办公设备、耗材及家具用表)

3.沈阳建筑大学采购项目审批表

4.沈阳建筑大学采购项目审批表(科研项目)

5.沈阳建筑大学货物类项目采购需求确认单

6.沈阳建筑大学工程类项目采购需求确认单

7.沈阳建筑大学服务类项目采购需求确认单

8.采购计划申报工作群二维码

注:附件3-7可前往文档下载栏目中下载

采购与招标工作办公室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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