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申报2022年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2-03-16 15:06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进口产品采购管理,提高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工作效率,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2年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事项的通知》(辽教办〔2022〕65号,附件1)要求,现就我校2022年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审批形式

1.按照上级要求,学校将各依托单位2022年拟采购的进口产品情况一次性上报辽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统一组织专家论证、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报省财政厅进行审批。未经统一论证的,原则上当年不再审批。

2.省财政厅将建立年度进口产品采购清单,纳入采购清单的进口产品,学校采购时无需再提供专家论证意见和进行公示,直接向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计划即可。

二、2022年度拟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相关工作要求

各依托单位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附件2)选择确定进口产品。对拟列入2022年度采购计划且已落实经费预算的进口产品逐一填写《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附件3)及《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4,该表只填写“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两项内容,“专家论证意见”无需填写),详细论述采购进口产品的必要性、可行性、原有基础及绩效目标的设定,统一填写本单位《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汇总表》(附件5),并于2022年3月21日12:00前将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及《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汇总表》电子版(以上材料均需具有单位负责人电子签名)发送至zbb@sjzu.edu.cn,逾期将不予办理。上述材料的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补交至采招办,具体补交时间根据学校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采招办联系人及电话:王晓龙024-24690651、移动小号63306

范居一024-24690650、移动小号63304

附件: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2年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事项的通知(辽教办〔2022〕65号)

2.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

3.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

4.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5.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汇总表

上述附件请前往OA系统下载

采购与招标工作办公室

2022年3月16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