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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采购工作的通知
2025-04-28 15:10  

沈建采字〔2025〕130号

各单位、各部门:

为强化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辽宁省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及我校采购与招标工作管理办法,现就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采购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采购工作

采购工作涉及学校办学的方方面面,是学校管理的重要内容和关键一环,影响着学校建设、发展与稳定。各单位、各部门作为采购项目的依托单位,要充分认识采购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依法依规采购的责任意识,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和深入了解采购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强化本单位采购项目管理,规范采购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开展采购活动,规避负面清单行为(见附件1、2)。相关单位和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履职尽责,切实担负起本单位采购工作组织领导的重要责任。

二、依法依规,规范实施采购工作

(一)严格执行采购限额标准。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按照采购限额标准和相关要求,规范采用相应的采购组织形式。严格落实采购与招标管理规定,坚决禁止应招未招的采购行为。

1.学校现行采购限额标准为5万元(基建部门归口管理的工程项目限额标准为10万元)。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由依托单位自行采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由采招部门根据项目特点和有关规定组织采购或委托代理机构进行采购。

2.辽宁省省本级货物、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为50万元,工程类项目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为60万元。辽宁省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列入集采目录内的采购项目,由省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未列入集采目录的,采招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委托社会代理机构进行采购。

3.货物、服务类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200 万元,工程类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凡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项目,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二)严谨组织采购需求调查。各单位、各部门面向市场主体开展采购需求调查时要具有代表性,应积极通过咨询、调研、论证、实地考察等方式,全面了解采购项目的技术指标、市场供给、同类采购成交信息等相关情况,合理确定采购预算和项目属性(货物、工程、服务),科学、明确、完整、合规地设定采购需求和评审办法。

(三)规范履行审议审批流程。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本单位集体议事规则,将采购工作纳入集体议事内容,建立单位和部门层面的采购工作集体审议与决策机制。对于预算额度达到和超过30万元的采购项目,须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预算额度达到和超过50万元的采购项目,通过校长办公会审议后,还须提交党委常委会审议。采购项目通过相应审议后,依托单位依照采购项目审批表(见附件3)办理审批手续,签订采购工作承诺书(见附件4)。

(四)提早谋划采购意向公开。辽宁省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货物、服务类项目50万元,工程类项目60万元)以上的项目,均应公开采购意向。采购意向公开内容应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学校采招部门依据各单位办理的采购项目审批表,在指定媒体和采招部门网页公开采购意向。意向公开30日后,方可开展发布招标公告等采购活动。

(五)严禁化整为零拆分项目。在一个财政年度内,各单位、各部门不得将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货物、服务、工程人为故意拆分为数个小项目,使得每个项目的金额都未达到学校采购(或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此规避学校集中采购(或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原则上不得将同一采购项目中的同一品目划分为多个采购包进行采购。

(六)审慎指派采购人代表。各单位、各部门委派的采购人代表应熟悉项目情况、责任心强,并由单位或部门出具委托授权书。采购人代表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应当回避,不能参与评审。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政府采购项目评审组长,不得在评审现场发表倾向性或者歧视性言论。

(七)持续加强项目履约管理。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落实项目依托单位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做好项目全过程管理工作,及时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协调供应商履行合同,做好验收,按时完成采购项目,确保学校资金使用效益和采购质量。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三、加强监管,严肃处理违规行为

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断健全本单位采购内控措施及程序,依法依规开展采购活动。参与学校采购活动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学校采招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采购程序,督促和指导相关单位、部门严格按照规定实施采购。学校监察部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采购人员、采购过程及预算执行情况等监督。对于采购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辽宁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

    2.沈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负面清单(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3.沈阳建筑大学采购项目审批表(2025版)

    4.沈阳建筑大学采购工作承诺书


沈阳建筑大学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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